王某某,重庆人,重庆市42中学校初二学生,上网吧打游戏未回家,因家长通过同学找到他而与同学发生矛盾,于6月30日找朋友教训教训同学导致同学死亡。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7日,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慕名来到智豪所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辩护人。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智豪律师于7月7日接受委托,随即在当天下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王某某。会见过程中,首先智豪律师取得了王某某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侦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王某的自然情况,刑拘情况,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情况。智豪律师重点针对涉案的故意伤害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包括时间、地点、怎样联系、有无参加、事后处理等情节。当事人陈述后,智豪律师有针对性的为王某某予以解答,并为其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情节等。
会见结束后,智豪律师及时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了会见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智豪律师于7月7日接受委托,随即在当天下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王某某。会见过程中,首先智豪律师取得了王某某的委托同意;其次,智豪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侦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王某的自然情况,刑拘情况,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情况。智豪律师重点针对涉案的故意伤害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包括时间、地点、怎样联系、有无参加、事后处理等情节。当事人陈述后,智豪律师有针对性的为王某某予以解答,并为其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情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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