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广东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6月2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关押于南岸区看守所。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13日接受委托,当天下午,即前往涪陵区看守所会见刘某。本次智豪律师第三次会见刘某
刘某是外地人,在重庆举目无亲,在看守所极为不适应,承办律师会见刘某后,首先积极安抚其不安情绪,使其对案件不至于不抱希望。
其次,承办律师将接下来律师自接受委托后开展的工作及时告知刘某,并告知承办警官对本案的基本看法
第三,承办律师再次详细地向刘某介绍了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及量刑标准。
最后,承办律师向刘某告知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已经递交,目前正在审查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案正在办理中。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13日接受委托,当天下午,即前往涪陵区看守所会见刘某。本次智豪律师第三次会见刘某
刘某是外地人,在重庆举目无亲,在看守所极为不适应,承办律师会见刘某后,首先积极安抚其不安情绪,使其对案件不至于不抱希望。
其次,承办律师将接下来律师自接受委托后开展的工作及时告知刘某,并告知承办警官对本案的基本看法
第三,承办律师再次详细地向刘某介绍了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及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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