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1965年出生,系某区国税局科员,因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1月12日被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22日被刑事拘留,28日被报请审查批准逮捕。
1月22日李某被送看守所羁押的同时检察院向看守所下发了经许可会见通知。智豪律师多次向办案机关申请会见,检察院涉嫌以特别重大贿赂为由暂不允许律师会见。
3月26日,案件承办人通知智豪律师近日可以会见。27日,智豪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李某。会见中,智豪律师详细了解案件侦查情况、被指定监视居住情况、以及讯问情况。当事人向智豪律师陈述,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疲劳审讯,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意志的供述。同时,当事人也如实讲述了自己涉嫌犯罪的情况,对于涉嫌的部分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8日,智豪律师根据当事人介绍的情况,整理详细的控诉材料,并于4月2日再次会见李某,向其核实相关情节。智豪律师将于近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1月22日李某被送看守所羁押的同时检察院向看守所下发了经许可会见通知。智豪律师多次向办案机关申请会见,检察院涉嫌以特别重大贿赂为由暂不允许律师会见。
3月26日,案件承办人通知智豪律师近日可以会见。27日,智豪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李某。会见中,智豪律师详细了解案件侦查情况、被指定监视居住情况、以及讯问情况。当事人向智豪律师陈述,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疲劳审讯,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意志的供述。同时,当事人也如实讲述了自己涉嫌犯罪的情况,对于涉嫌的部分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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