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智豪律师早上从重庆出发赶往四川会见当事人。下午2:00到达四川某海关缉私局,向承办人了解案情意见。下午3:30与检察院侦监承办人交换意见并交书面法律意见。3月4日上午9:00智豪律师在该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成某,向其了解近期情况,并将相关事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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