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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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