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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上一篇: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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