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侦查措施吗?

2014-10-2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智豪刑辩律师网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不属于《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八类轻微刑事案件。因此侵占案只能由人民法院受理,不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侵占案件,公安机关不应受理,而应当告知受害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刑事案件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后案件就完结了吗,有什么规定吗?
· 一名辩护律师可以同时为多名同案犯辩护吗?
· 毒品犯罪案件中不起诉的难度大吗?
· 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率很高吗?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