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日,智豪律师早上6:30从重庆出发赶往四川会见当事人。上午10:00到达四川某县检察院,与公诉机关交换法律意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与取保候审申请书。上午11:00智豪律师在该县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陈某某,向其了解近期情况,并将相关法律条文一一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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