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因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一案被羁押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2013年7月15日,嫌疑人的家属向智豪团队咨询刘某某一案,并委托智豪团队办理刘某某一案的刑事辩护。智豪团队对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办理刘某某一案的辩护工作。主办律师于7月15日至九龙坡区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了刘某某,详细了解了其自首的过程和参与本案的过程及其归案后接受讯问的供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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