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唐某某行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3-11-09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来源:法律图书馆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06-11-24)
 唐某某行贿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年昌刑初字第650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某某,男,49岁(195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05年11月16日被羁押,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2006年1月28日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经诉字(2006)第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行贿罪,于2006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福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唐某某在向某大学(北京)供应煤炭期间,分别向某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赵某(已判刑)行贿人民币12 000元,向某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主任王玉林(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32 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唐某某在庭审中并无异议,且有证人赵某、王XX、梁XX、朱XX的证言,相关书证,被告人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唐某某的身份证明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某犯有行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可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唐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张宝武
人民陪审员 艾亚军
人民陪审员 董守平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黄德强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 张智勇主任成功代理轰动全国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 四川“黑老大”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二审辩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