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男,1984年10月8日生,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市渝北区某桥街道。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于2011年2月17日被捕,同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3月26日被依法逮捕。
我们接受被告家属委托后,在所内开展讨论,并多次会见被告,了解其犯罪情况。在审判中,我们提出被告张某系从犯,且系初犯,在被捕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认罪态度良好,有悔过的表现。经过我们的辩护,最终张某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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