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嫌疑人张某 男 汉族 1977年79月生 重庆市巴南区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1 年3月12日被重庆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嫌疑人远在涪陵的家属于2011年4月5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要求我们代理该案件。我们接受委托后去某公安分局办理会见手续。经会见嫌疑人后了解到基本案情,在侦查阶段,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提出以下理由: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证据不充分,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锁链,当即向承办单位提出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申请,病历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该分局充分的考虑了我们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经研究,于2011年4月18日对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决定撤销案件不再追诉。
嫌疑人远在涪陵的家属于2011年4月5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要求我们代理该案件。我们接受委托后去某公安分局办理会见手续。经会见嫌疑人后了解到基本案情,在侦查阶段,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提出以下理由: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证据不充分,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锁链,当即向承办单位提出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申请,病历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该分局充分的考虑了我们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经研究,于2011年4月18日对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决定撤销案件不再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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