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许某某,男,1972年11月7日生,浙江省平阳县人。无业,暂住重庆市高新区。因涉嫌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于2011年1月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1月28日被依法逮捕。
本所接受许某某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了解情况。在法院审判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未遂,并且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影响力小,有悔过的表现,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一间,最终被法院采纳,给予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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