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豪刑辩团队律师接受张某某亲友委托担任其贩卖毒品罪一案二审的辩护人

2013-08-2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张某某,(原审被告),男,汉族,出生于1980年7月23日,云南省陆良县人,住陆良县高仓村74号,农民。张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3月20日被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有期徒刑15年,现被刑事羁押在龙里县看守所

2012年5月10日,张某在云南省陆良县将1200粒麻古交给下家,张的供述及庭审辩解提到是帮助别人送纸箱装的物品,不知道纸箱里装的是麻古,下家及其老婆当时在接货,指认张某知道是麻古。另外,本案下家在贩卖毒品时买家被现场捉获未被处理,可能系特情。

近日,嫌疑人张某某家属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要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二审刑事辩护及代理。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对其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亲自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和讲解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代理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二审辩护工作。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依法会见了张某某,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了其上诉意见,为其有针对性的整理、书写了上诉状,即使递交到相关法院启动上诉程序。同时告诉其家属提供了嫌疑人家庭及自身的疾病信息及平常表现情况等品格证据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随时向智豪刑事团队的负责人汇报及提交团队律师大讨论,现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件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查获2600余克毒品智豪律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辩为200多克 庭审再发力彰显智豪律师锲而不舍专业化态度
· 刘某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二审辩护
· 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慕名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作二审辩护人
· 涉嫌贩卖毒品罪钟某某被抓,家属慕名委托智豪刑辩团队辩护
· 程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慕名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办理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