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王某某刑事法律风险咨询(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致人伤亡罪)
王某某,男,1986.10.13日生,其自述:20013.2.3晚上,王宴请从贵州来渝的朋友李某等三人吃晚饭、喝酒,(其中田另外带的二个朋友一起来,王不熟悉)然后去酒吧喝酒至晚上12点,王出费用给朋友在学田湾某酒店开房。回到酒店后田的朋友戴某(本案死者)要求王一起出去找毒品吃。王联系了一女性朋友带毒品麻古10颗、冰毒1克一起到王暂时在朋友家的住处吸食,当时还有王另外一男性朋友共4人一起吸食毒品。在4日凌晨5点左右王送戴某回酒店(李某等三人一起住的三人间),此时戴是正常的。4日上午11点左右,田通知王,发现戴在浴缸死亡。王5日来所咨询后,6日上午9:30由其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去渝中区刑警队自首,中午由渝中区刑警队通知上清寺派出所接王去处理,王在派出所做笔录至晚上8点,后移送到黄泥磅派出所。黄泥磅派出所做笔录至7日早上9:00,决定对其吸毒治安拘留13日。该案正在智豪律师所积极办理中。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玉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二审一案讨论简报
- · 王某运输毒品一案团队讨论简报
- · 叶某某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案委托本网办理
- · 涉嫌贩卖毒品罪钟某某被抓,家属慕名委托智豪刑辩团队辩护
- · 重庆智豪刑辩团队接受楚某某委托担任其涉嫌运输毒品罪的辩护人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


















电话咨询
地图导航
微信咨询